- 索 引 号:00043000/2024-675402 文 号:
- 发布机构:中共汕头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生成日期: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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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市委军民融合办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及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办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机关党委书记、主任张健雄同志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高标准组织,高质量推进,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要坚持原原本本学,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入脑入心。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作出表率。要充分运用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三会一课”等形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加强解读和培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要实事求是查摆自身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和行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确保党的政治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的重要途径,是坚持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也是推进军民融合、国防动员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二是要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取得实效。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工作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严格对照我办工作方案要求,通力协调配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三是要转化工作成果,践行使命担当。党纪学习教育,归根到底是要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的实绩实效。要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的工作成效,转化为攻坚任务落实的强大动力,更好扛起我市军民融合、国防动员的使命担当,为我市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